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家暴、出轨

有问必答丨家暴·离婚:我对你的爱终究会在你的拳头下崩塌

问:当经常遭遇家暴,但丈夫无意离婚时,应该如何搜集证据,用法律保护自己?

我姐和姐夫感情不和,姐夫经常实施家庭暴力,所以我姐想离婚,但姐夫不同意,请问如果要走法律程序的话,具体的步骤是什么?应该搜集哪方面的证据?

您好,您提到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起诉离婚的程序咨询,二是家暴证据的收集指引。

一、关于起诉离婚的程序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具体可包括:原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到公安机关等部门查询人口信息的材料。

2.结婚证复印件。

3.子女的身份信息,如:出生证明。

4.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应包括几大部分:双方的感情状况、子女情况、财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过错等。

针对您姐姐的个案,对于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家暴情形,应当在起诉状中具体说明。同时,应在起诉时提交相关证据用以证明对方的家暴行为。

此外,原告应在起诉状中明确相关的诉求,比如:子女由谁抚养、房产归谁以及债务由谁承担等事项。

5.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原告应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自己在起诉状中所陈述内容的真实性。

 

二、可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因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因此,您姐姐可在起诉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向家暴SAY NO!遭受家庭暴力一定不能忍。家暴证据的收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① 能够证明家暴行为的录音、录像以及照片。

② 伤情照片以及伤情视频。

③ 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就医、进行伤情鉴定的相关材料。

④ 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报警求助的材料,包括:报警回执、报警笔录、《反家庭暴力告诫书》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⑤ 相关人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⑥ 施暴方作出的道歉、承诺以及保证书等自认材料。

《反家庭暴力告诫书》

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报警求助的同时,若具有以下情形“(一)情节较轻,尚未取得受害人谅解的;(二)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实施家庭暴力情节的;(三)其他应当作出告诫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告诫令,若公安机关不出具,可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令。

(来源《广东省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告诫书制度工作指引》)

如果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您的姐姐仍遭受家暴或者有遭受家庭暴力危险时,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上一篇:出轨有代价!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下一篇:南沙她益行丨家庭暴力的认定与离婚有什么关系...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