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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非律师接受中国妇女报采访

   (通过遗嘱为最爱的家人留下一份保障,如今已成为不少人的选择)

自身名下财产多、法律关系复杂、亲属关系复杂、情感经历复杂,或者子女较多、有多位继承人,可能会存在遗产分配争议的人群,特别有提前立遗嘱的必要。

未老、未病的你,会考虑立遗嘱吗?

根据中华遗嘱库发布《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近年来,立遗嘱人数呈逐年增多趋势,且立遗嘱人不断趋向年轻化。中华遗嘱库创办人陈凯表示,通过遗嘱为最爱的家人留下一份保障,如今已成为不少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观念的改变,大众对遗嘱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

为什么人们会选择早早立遗嘱?是否有必要提前立遗嘱?立遗嘱时需要注意什么?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越来越多的人不再忌讳“身后事” 

52岁的张女士家住上海,是一名单亲妈妈,唯一的儿子今年19岁。考虑到自己以后有可能再婚,为了防范再婚带来的财产风险,张女士决定订立遗嘱,将自己的两套房子和部分财产都留给儿子。“这样做对自己和儿子都有个交代,心里也都踏实。”张女士说。

35岁的刘雪(化名)是家里的独生女,未婚。刘雪家境优渥,父母有一定资产。她在立遗嘱时的意愿是,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留给朋友。原来,这位朋友和她父母的关系特别好,就像家里的第二个女儿。刘雪担心万一自己以后有什么意外,希望好朋友能像她一样孝顺父母。“我知道,即便我什么也没留给她,她也一样会照顾好我的父母,但我不想让她白白辛苦。”

以往,立遗嘱这件“身后事”,是大家讳莫如深的话题,而今,越来越多的人却不再忌讳。白皮书显示,从2013至2021年,中华遗嘱库向全国提供遗嘱咨询31万余人次,登记保管22万份遗嘱,遗嘱生效4707份;且遗嘱的咨询量呈稳步上升趋势,2021年遗嘱咨询办理人数比2019年增长20.8%。

“2013年中华遗嘱库启动之初,许多前来立遗嘱的老人是悲悲戚戚的,他们会纠结为什么别的老人不需要立遗嘱,是不是自己的身体不好、自己的家庭不够完美?所以他们来订立遗嘱时心情是压抑的、悲伤的。”陈凯介绍,但随着时代的进步,思想观念的变化,这种压抑的心情现在完全看不到了。“现在来订立遗嘱的老人都显得比较轻松,甚至会有祖孙三代一同前往,在轻松的氛围中完成遗嘱办理。”

白皮书同时显示,遗嘱人不断趋向年轻化,立遗嘱人群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至68.59岁,甚至出现了“90后”“00后”的身影。

今年的清明假期,中华遗嘱库接到一个电话,“你们什么时候复工?我想立遗嘱。”电话那头,是22岁的张益(化名),他说:“明天和意外永远不知道哪个先到来,突如其来的上海疫情以及姐夫的意外身亡让我重新审视了生命的意义,我想提前规划好财富传承,避免家庭矛盾发生,也给最亲的姐姐留一份保障。”

这位“00后”张益的父母都健在,他的名下有些存款和几个游戏账号。他的姐夫在一年前因意外突然离世,留下了房产、存款和价值不菲的游戏账号。由于姐夫生前并未订立遗嘱,名下的房产和存款只能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价值不菲的游戏账号,因无人知晓账号及密码而无法继承。

张益表示,如果当初姐夫能订立遗嘱,提前对遗产进行规划,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把遗产顺利地都留给姐姐。因此,张益决定立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姐姐,避免出现意外后家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近年来,像张益这样订立遗嘱的年轻人不在少数。白皮书显示,2017年至2021年,“80后”立遗嘱人数共1986人,“90后”共1204人,且表现出每年稳步上升趋势。2020年至2021年,“00后”立遗嘱人数分别为104、119。“这说明订立遗嘱不再是某个年龄段的‘专利’。”陈凯表示。

数据来源:中华遗嘱库《2021年中华遗嘱库白皮书》

遗嘱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图 

很多人觉得,“那么早立遗嘱没必要”,那这些早早订好“身后事”的人,一般出于怎样的考虑?

白皮书对此的调查结果是,大部分老年人(60岁以上)订立遗嘱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家庭纠纷和简化继承人继承财产手续,比例分别为32.18%和33.45%,隔离子女婚姻风险的比例为14.66%。

 

年轻人订立遗嘱的原因则比较多样,超一半人认为“无法确定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如果什么都没说就走了太遗憾”;而“防止财产下落不明”也是他们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

 “其实,立遗嘱并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在订立遗嘱的过程中,人们可以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往和未来的人生。”陈凯表示。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生活中出现了太多不确定性及意外事件,让每个人不得不思考随时可能面对的生死问题,因此会提前梳理自己的财产情况、思考如何使自己的财产得到稳妥的传承。”对于订立遗嘱意愿的增加,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李小非表示。

分析具体原因,李小非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GDP不断攀升,老百姓私人财产增加和财产形式的多样化,为立遗嘱提供了客观前提条件。

更重要的是,个人社会关系愈加不稳定和复杂化,而立遗嘱可以避免矛盾、减少纠纷。李小非分析说,现代社会离婚率攀升,再婚家庭增加,出现了更为复杂的亲属关系。对于这样的家庭,提前立好遗嘱,无须通过法定继承解决,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立遗嘱是遗嘱人有意识地管理自己财富的方式,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既可以预防‘身后’家庭纠纷,又可以给所关心的家庭和所爱护的人以安全感的一种法律手段。”

同时,明确遗产范围,使继承问题简单化也是李小非提出的原因之一,她表示,现实中可能由于某些原因,继承人无法准确知道被继承人的遗产种类、位置及价值。在立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人会明确遗产范围与分配方式,避免部分财产的缺漏。

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法典对遗嘱的形式做了调整,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的规定,改为所有形式的遗嘱效力一律平等。这对于人们订立遗嘱有什么影响?

“这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设立遗嘱的门槛。”李小非指出,但她同时也表示,实践中也有相当比例的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因此,相当多的人还是更倾向于选择公证机关或者是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可以为自己设立遗嘱提供专业意见”。

存在遗产纷争人群更有必要提前立遗嘱 

在越来越多的民众订立遗嘱的背后,体现了整个社会和个人思想观念怎样的变化?

“现在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越来越不把遗嘱和死亡相挂钩。而通过遗嘱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进行规划,有两种意义:一是更珍惜生活,更珍惜身边人;二是过一个有规划的人生,让自己的未来生活过得更加明晰。”陈凯表示。

李小非认为,从法律意义看,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个人财产的保护。从社会意义看,一份完善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家庭纠纷发生的风险,防患于未然。

当订立遗嘱已经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之一时,每个人可能都会思考,“我有没有立遗嘱的必要?”众所周知,现在实际生活中,因继承发生纠纷而诉诸法院,官司打得旷日持久,甚至亲属反目成仇的案例不在少数。而立遗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类问题。

李小非提醒,“自身名下财产多、法律关系复杂、亲属关系复杂、情感经历复杂,或者子女较多、有多位继承人,可能会存在遗产分配争议的人群,特别有提前立遗嘱的必要。”

她同时指导说,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立遗嘱人应当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的人必须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遗嘱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每一种遗嘱都规定了具体的形式要求,订立遗嘱时,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要求进行操作。

遗嘱的内容应当合法。比如,立遗嘱人只能通过遗嘱处理属于自己的财产,立遗嘱人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等。

“以上所列的只是一些基本条件。每个个例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建议大家在处理订立遗嘱的相关问题时,多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李小非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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