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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胜诉三连!五美律师力挽狂澜,助当事人守住合法权益

2026-03-30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尤其是涉及父母赡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的婚姻家事纠纷,往往掺杂着亲情与利益的拉扯,稍有不慎就会陷入漫长的诉讼拉锯战。以下成功案例是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接受当事人李某3的委托,在一系列诉讼中步步为营、精准施策,打出“胜诉三连”,成功帮助当事人守住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用专业与智慧诠释了婚姻家事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案情回顾:九旬母亲身故前后,亲情与利益的三重纠葛

陈某一生操劳,退休前系副厅级干部,享受较高待遇,名下有较多存款及一处房屋。陈某与李某4共同生育三名子女,分别是大女儿李某1、儿子李某2、小女儿李某3。李某4于1987年去世,其遗产未继承分配。此后陈某独自居住生活。三名子女各自组建家庭,大女儿常年在外地定居,儿子移民澳大利亚,小女儿和母亲陈某住在附近小区便于照料母亲。陈某随着年龄增长及患病导致行动不便,李某3悉心照料其日常生活起居、医疗护理、事务处理等事宜长达10余年。期间,李某3代为保管陈某的工资存折并协助取现交由其使用。

原本平静的照料生活,随着儿子李某2的回归被打破。李某2因病于2023年末返回中国治疗及长期居留后便接管了母亲陈某的照料工作及存折。不久,李某2便将亲妹妹李某3告上法庭,一系列围绕亲情与财产纠纷的拉锯战就此展开。

 

胜诉三连:五美律师步步为营,精准破局解纠纷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李某3既委屈又无助,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她第一时间委托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案件,梳理案情脉络,分析核心争议点,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策略,在三场关联诉讼中层层递进、精准发力,为李某3打出“三连胜诉”,成功助其化解危机。

第一鞭:釜底抽薪,迫使对方撤回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

2024年6月28日,李某2率先发起攻势,向法院申请宣告母亲陈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主张由自己担任陈某的监护人。一旦李某2的申请得到法院支持,陈某的人身、财产将完全由李某2掌控,这对李某3极为不利。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介入后,迅速指导李某3收集证据材料,并向法院阐述李某2申请的真实目的并非为了更好地照料母亲,而是为了掌控母亲的财产,其申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在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的有力抗辩下,李某2意识到自身申请难以得到法院支持,且相关证据对其不利,最终于2024年9月撤回宣告申请。这一场,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成功挫败了李某2的第一步计划,为后续关联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鞭:直击核心,法院驳回“不当得利”起诉

2024年8月29日,陈某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李某3返还不当得利银行存款金额高达160万余元。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敏锐察觉到,该起诉状存在诸多疑点,并结合陈某的身体状况、李某2接管存折后的行为以及李某3提供线索,判断该起诉并非陈某的真实意愿,极有可能是李某2擅自以母亲名义提起诉讼。为了印证该观点,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重点围绕陈某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起诉状落款签名、指印的真实性,指导李某3搜集材料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以证明涉案起诉状并非陈某的真实意思表示。

最终,法院采纳了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的观点,认定涉案起诉状无法确认系陈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依法裁定驳回了陈某(实际为李某2操控)的起诉。这一场,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直击案件核心,成功为李某3洗清“不当得利”的嫌疑。

第三鞭:精准施策,驳回继承纠纷诉请,守住合法权益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24年11月19日,陈某不幸离世,本以为纠纷就此落幕,没想到李某2再次发难,以继承纠纷为由再次将李某3诉至法院,主张将李某3照顾陈某期间近10年的银行提取款项纳入其遗产范围,试图变相追回此前主张的“不当得利”款项,并要求继承陈某名下房屋75%份额,李某1及李某3各自继承12.50%房屋份额。更关键的是,陈某生前曾订立公证遗嘱,指定其享有及继承的涉案房屋份额由李某2一人继承。看似李某2手握“公证遗嘱”这一“王牌优势”,但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并未放弃,而是精准找到案件突破口,即继承纠纷案件须查明继承人范围及遗产范围,若被继承人的财产与他人财产存在共有的情形,则应先将被继承人的财产从共有财产中析出作为其遗产。具体到本案,李某2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陈某死亡时其父母的生存状况,导致陈某的继承人范围无法查明。同时,李某4在1987年去世时年仅60余岁,其父母仍有可能在世,且其父母共同生育李某4等多名子女,因自李某4死亡时起至今已长达将近40年,不排除存在转继承或代位继承的情形,故陈某在涉案房屋的应继份额无法确定及析出。

最终,法院采纳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的观点,依法驳回了李某2的起诉。至此,卢俊峰律师、关虹敏律师凭借精准的诉讼策略,完成了“胜诉三连”,彻底帮助李某3化解了三场关联纠纷,守住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美律师解读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婚姻家事关联纠纷,涉及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当得利、继承纠纷三大类,掺杂着亲情、控制、生前处分及死后继承等多重问题。五美婚姻家事律师结合本案案情,为大家梳理了3点实用启示,尤其涉及老年人财产管理、遗产继承等问题,避免日后陷入类似纠纷。

启示一:公证遗嘱并非“万无一失”,继承手续需及时办理

很多人认为,订立了公证遗嘱,就可以高枕无忧,日后一定能顺利继承遗产。但本案中,李某2手握陈某订立的公证遗嘱,却依然败诉,核心原因就是——继承发生后,未及时办理继承手续,导致继承人范围、遗产范围无法查明,最终丧失了诉讼权利。

五美律师提醒:公证遗嘱只是继承的重要依据之一,并非绝对的“免败金牌”。在被继承人离世后,继承人应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如遗嘱、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证明等),主动办理继承手续(如遗产公证、过户等)。若存在转继承、代位继承等复杂情形,更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继承人范围、遗产范围无法查明,导致自身合法继承权无法实现。

启示二:多子女家庭务必提前签订家庭协议,明晰权责防纠纷

本案之所以爆发一系列矛盾,核心原因在于父母在世时,家庭成员未就赡养责任、财产使用、遗产归属等问题达成书面约定,导致子女之间因付出与利益不对等产生隔阂,最终对簿公堂。这也是当下多子女家庭最容易忽视的问题。

五美律师建议:尤其是多子女家庭,一定要在父母健在时,所有家庭成员应共同协商签订书面家庭协议。协议中要明确细化各项内容,包括父母晚年由谁主要照料、赡养责任如何分担、父母日常财产由谁保管、款项使用规则、父母名下房产、存款等遗产的分配归属、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等,所有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必要时可进行公证。一份清晰的家庭协议,既能明确每个子女的责任与义务,让赡养老人有据可依,也能提前定分止争,避免父母离世后,子女因财产、遗产问题反目成仇,彻底从源头杜绝亲情与利益的纠纷。

启示三:照料老人的付出,应留存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现实中,很多子女悉心照料年迈父母、协助父母提取银行存款,却因未留存相关证据,在后续的财产分割、继承纠纷中,自身的付出无法得到认可,甚至被其他继承人质疑。

五美律师提醒:某个子女照料年迈父母尤其是协助父母提取或支配使用银行存款等财产时,首先应由父母作为行为人,即相关处分手续由父母操作完成,以体现相关财产的处分是父母的真实意愿;其次,若父母无法操作完成上述手续,则协助父母经办的子女须保留事前征得父母同意或事后追认的书面证据;最后,父母及所有子女之间应尽可能知情,为规避日后产生的经济纠纷。

结语

婚姻家事纠纷,从来都不是简单的“是非对错”,背后牵扯着亲情的温度与财产的利益。五美律师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多年,始终坚持“以专业护权益,以温情解纠葛”的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的诉讼策略,帮助无数当事人化解婚姻家事纠纷,守住合法权益,守护亲情底线。